各有关机构: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民政部、体育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精神,促进优秀广场舞曲目的创作与推广水平,加强组织者的协调与策划能力,提升广场舞团队的健康与有序发展,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和中艺广舞联盟决定共同举办“全国广场舞师资(第四期)培训班”,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二、承办单位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艺术学院
中艺广舞联盟
三、培训时间
2017年4月14日至17日(14日报到,17日下午返程)
四、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全国广场舞培训基地(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文化局、石景区人民政府、中艺广舞联盟联合建立的全国广场舞示范基地)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东街29号。
五、报名资格
1、从事舞蹈类工作2年及以上。
2、有独立完成广场舞8人以上团体辅导经验。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男女性别不限。
4、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六、培训内容
1、舞蹈的理论、实践模拟动作,自选编写动作一套。
2、广场舞的政策导向、队伍管理、设施器材、安全指数等。
3、广场舞与中华服装、国际流行服装的审美范式。
4、广场舞与饰品(服装头饰、道具化妆等)的搭配。
5、广场舞与音乐、词曲、动作的创作和编排。
6、广场舞与舞台实践、舞美灯光、摄影录制的传媒结合。
7、广场舞与大众文化、礼仪道德的传承和发展。
七、颁发证书
结业时撰写结业小论文或自编舞蹈一套,考核合格者由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全国广场舞师资(第四期)培训证书》。
八、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来自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央民族大学、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等单位。
九、培训费用
参训人员每人缴纳培训费1800元,不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
汇款账户:
户 名:中艺广舞(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白纸坊支行
账 号:1105 0167 5100 0000 0016
十、报名须知
1、通过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艺术学院官方网站报名页面(http://art.cacanet.cn/Eentername.aspx),直接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电子照片。
2、报到时请携带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所有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全国广场舞培训基地(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东街29号)报到,中途不设接待站点。
十一、会务联络
中艺广舞联盟
韩老师 010-80258041 13311080361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艺术学院
汪老师 010-69267642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艺术学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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