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场舞,你想对它说些什么
近几年越来越多人加入进了广场舞大军里面。
广场舞本是一件很亲民很便民的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大家的身体素质,锻炼身体的好方法。
这本是一件好事,然而发展至今,却出现了许多的问题。
首先就是声音过大产生的问题。
曾有过因为广场舞声音过大,逼得楼上住户的孩子进洗手间做作业。
这足以见得这声音放得有多大了,这估计不是在跳广场舞,而是在跳disco了。
这声音问题不仅仅对附近住户产生困扰,也给跳舞之间的团队产生矛盾。
2020年6月15日上午8时许,在河西小区内。
就有两拨跳广场舞的大妈因为对方舞音乐声音过大,两拨跳舞大妈“打群架”来,还有人受伤了。
还有个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乱占用公共产所跳舞的问题了。全国各地都报道过很多例子。
在5月26日,在陕西一个停车场出口处,一群身穿白衣的大妈,随着音乐的节奏,正欢快地跳着广场舞。
停车场出口处一张大大的红色横幅显得格外惹眼,上面写着:“晚上19:00——20:00此处请勿停车”。
在江苏连云港圩丰镇的公园里,广场舞大妈占用了篮球场地跳舞,引发篮球爱好者不满,他们也带了音响去现场播放。、
在杭州,曾有“广场舞大妈”在十字路口跳舞,每天6点半到8点半都在马路上跳舞。
停车场不能停车,只能跳广场舞。
篮球场不能打球,只能跳广场舞。
马路不能开车,只能跳广场舞。
如此做法如何不使人抗拒广场舞。
本来跳广场舞是有助于老人家身心健康的一件事,但却过于自顾着自己,而缺乏社会公共道德。
广场舞既然是在公共场所举行的活动,那就不能只顾着自己,就必须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有一定的公共道德。
特别是带头领舞的组织人,既然充当了这个领头羊,就要承担起领头羊的责任。
除了这些原因,更大的原因还是缺乏管理。正所谓无规则不成方圆。
国家有国家的规定有法律;家有家规,校有校规,公司有公司规定。
在公共场所也有公共场所的规定——社会公共道德。
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安排人员去管理才行。就好像住在花园的,那物业就应该去人员一起商讨。
双方一起规定跳舞的时间,规定跳舞音乐的大小,规定跳舞的场所等等。
在尽可能不影响住户和附近的邻居的前提下,去开展这个活动。
马路是开车的地方,停车场是停车的地方,篮球场是打篮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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